园区遗留物品处理流程
园区遗留物品的处理流程
1.安全员不论在辖区什么地方拾获任何物品都必须尽快送交安全业务部。
2.安全部领班接到失物后,严格进行分类登记,归档工作。
3.所有遗留物品都必须放在监控中心内,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分开,贵重物品要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存。
4.贵重物品(如珠宝、钻石、相机、手机、高档手表或价值超过1000元的物品)由安全主管根据遗留线索书面通知失主认领,如保留时间超3个月无人认领则上交公司另行处理。
5.一般物品保留时间一个月,如无人认领,将上交公司。
6.安全主管接到遗留物品时,应填写失物入库资料填入失物汇总表,登记表应填写清楚日期,检获时间,物品详细情况及显著特征,拾获人姓名、部门等。
7.如客人或业主来认领物品,段详细说明失物的内容、形状、外形特征,大致遗留地点、时间等,由安全主管校准后如数退还,所有认领必须由失主本人亲自到场。
篇2:矿石筛选分拣遗留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做好矿石筛选分拣遗留民用爆炸物品工作,维护矿井安全生产秩序,制定本制度。
1、井下人员在装运矿石时,从源头将矿石及矿渣分离,同时注意对残留民用爆炸物品的挑拣,对挑拣出的民用爆炸物品及时上交管理员。
2、井口信号工要做好矿石与矿渣辨识与沟通,禁止矿石与矿渣混倒。
3、走口工要注意矿车内矿石、矿渣是否夹杂民用爆炸物品,发现爆炸物品及时告知安全员。
4、各采区要根据公司挑拣废石相关规定,定期组织挑拣废石,保证矿石质量。同时挑拣民用爆炸物品,上交安全员。
5、选矿厂在选矿石,要注意对民用保证物品的挑拣,确保民用爆炸物品残留不进入选矿系统,对挑拣的民用爆炸物品及时上报安全员。
6、各采区及选厂安全员收集的民用爆炸物品及时上报公司保卫科,保卫科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奖励。
7、保卫科对上报的民用爆炸物品,要及时上报派出所备案,并对上报的民用爆炸物品进行销毁。
篇3:酒店客人遗留物品管理程序
酒店客人遗留物品的管理程序
一、程序:
1、在酒店范围内发现遗留物品,应设法交还客人,同时尽快通知总台。如客人已离店,应交房务中心登记,给予总台保管。
2、请拾获物品人员将物品交给房务中心,对物品的登记监督。拾获贵重物品(手机、钱包、手表)给予现金奖励,一般每次30元。
3、由客房中心负责登记后,前台人员领到前台保险箱保管。领取时应与客人核对并办理手续复印客人证件,进行登记。
4、客人询问有关失物情况,应积极协助查询给予答复。
5、遗留物品视情给予定期处理,处理时应有手续和记录,处理前经总经理批准。
6、遗留物品应受到监督,经常性进行物品与登记表核查,
二、标准:
1、有专用的遗留物品储存室或储存柜。
2、遗留物品由专人负责登记、保管。
3、遗留物品储存室或储存柜每月由专人清点,整理一次。
4、员工在客房内拾到物品应在3分钟内上交,并通知总台。
5、接到客人询问时,应在5分钟内给予答复。
6、无法确定的应及时上报,请上级给予客人答复。
客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