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遗留物品管理规定模版
客房部客人遗留物品管理规定。细则如下:
(1)客房部员工,在宾馆范围内捡到任何物品都应第一时间上交。
(2)在清扫走房时,若发现房内客人遗留物品,应立即电话通知总台,询问客人是否已结帐离店,如果客人尚未离店,应立即交还客人。若客人已离店,则将物品保管好,登记填写客房部客人遗留物品登记簿。
(3)客房部客人遗留物品登记簿由客房部房务中心保管。房务中心文员在接到客人遗失物品后,需将其记录在客人遗留物品登记簿上,要求填写日期、拾获地点、团体/散客姓名、物品名称及特征、拾获人姓名及部门等。
(4)客人遗留物品登记簿记录应与客人遗留物品名称相符合。
(5)客房部设立专门存放遗留物品的仓库,专门的登记记录,专人保管。
(6)客房部可提供24小时遗留物品咨询服务。
(7)所有遗留物品必须锁在柜内。存放时要将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分开,贵重物品交由前厅部储存到保险柜内,一般物品由客房部房务中心分类锁进柜内。
(8)遗留物品由前台部通过查住客档案等方式通知客人来宾馆认领。
(9)当宾客前来认领时,前台部负责核准,并请其在《客房部遗留物品登记簿》上签名。
(10)客人回来认领时,需复述一次报失物品的内容,遗失地点核准后如数交给客人,如是贵重物品还必须留下客人的身份证号和联系地址。
(11)客房部将每月的遗留物品情况汇总上交经营部。
(12)遗留物品分类1、贵重物品:珠宝、银行卡、支票、现金、相机、手表、身份证等;2、非贵重物品:衣物、眼镜、日常用品等;
(13)保存时限:贵重物品存放时间为一年半,非贵重物品保留时间为半年,开启的食物、饮料及药品保留时间为三天;超过保留期的物品,由经营部经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14)认领方式:A、直接认领;B、请人代为认领;2、如果是请人代为认领要问清有关问题,无误后,请认领人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
篇2:矿石筛选分拣遗留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做好矿石筛选分拣遗留民用爆炸物品工作,维护矿井安全生产秩序,制定本制度。
1、井下人员在装运矿石时,从源头将矿石及矿渣分离,同时注意对残留民用爆炸物品的挑拣,对挑拣出的民用爆炸物品及时上交管理员。
2、井口信号工要做好矿石与矿渣辨识与沟通,禁止矿石与矿渣混倒。
3、走口工要注意矿车内矿石、矿渣是否夹杂民用爆炸物品,发现爆炸物品及时告知安全员。
4、各采区要根据公司挑拣废石相关规定,定期组织挑拣废石,保证矿石质量。同时挑拣民用爆炸物品,上交安全员。
5、选矿厂在选矿石,要注意对民用保证物品的挑拣,确保民用爆炸物品残留不进入选矿系统,对挑拣的民用爆炸物品及时上报安全员。
6、各采区及选厂安全员收集的民用爆炸物品及时上报公司保卫科,保卫科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奖励。
7、保卫科对上报的民用爆炸物品,要及时上报派出所备案,并对上报的民用爆炸物品进行销毁。
篇3:酒店客人遗留物品管理程序
酒店客人遗留物品的管理程序
一、程序:
1、在酒店范围内发现遗留物品,应设法交还客人,同时尽快通知总台。如客人已离店,应交房务中心登记,给予总台保管。
2、请拾获物品人员将物品交给房务中心,对物品的登记监督。拾获贵重物品(手机、钱包、手表)给予现金奖励,一般每次30元。
3、由客房中心负责登记后,前台人员领到前台保险箱保管。领取时应与客人核对并办理手续复印客人证件,进行登记。
4、客人询问有关失物情况,应积极协助查询给予答复。
5、遗留物品视情给予定期处理,处理时应有手续和记录,处理前经总经理批准。
6、遗留物品应受到监督,经常性进行物品与登记表核查,
二、标准:
1、有专用的遗留物品储存室或储存柜。
2、遗留物品由专人负责登记、保管。
3、遗留物品储存室或储存柜每月由专人清点,整理一次。
4、员工在客房内拾到物品应在3分钟内上交,并通知总台。
5、接到客人询问时,应在5分钟内给予答复。
6、无法确定的应及时上报,请上级给予客人答复。
客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