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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车更换钢丝绳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7 阅读 6033

一、作业地点:主5部皮带运输巷道(进风巷)

二、作业内容:更换猴车钢丝绳

三、作业时间:2015年9月日时至日时

四、作业人员:运输队当班上班人员

五、作业标准:《RJHZ系列智能煤矿活动抱索器架空乘人装置说明书》钢丝绳安装使用标准。

六、施工准备及作业程序:

1、准备好施工所用的工具及配件:插接钢丝绳工具、5t手拉葫芦2台,导向滑轮2个,锚索具、锤子、剁斧、扳手、撬棍、Φ25绳卡子、Φ15绳卡子、绳皮、40T刮板链条、蛤蟆扣等若干个,Φ12.5钢丝绳200米,现场并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2、提前将要更换的新钢丝绳在机修车间利用行车装载在专用的旋转架上,并将架子固定在大平板上运至井底车场5部皮带绕道口处。

3、采用从机头往机尾人工拉绳的方式,将钢丝绳一端用钢丝绳卡固定在机头钢梁上,人工拉动钢丝绳中部至机尾轮。另外绳盘处必须有专人转动钢丝绳盘放绳。

4、在新绳全部放开后,将机尾轮移动到滑道最前端并利用40T锚链固定在钢梁上,把旧绳从机尾轮拆下。更换新张紧钢丝绳,张紧绳穿好后先不挂配重。

5、在旧钢丝绳拆下后,按照猴车完好标准按从机尾换向轮通过托压绳轮到机头驱动轮的顺序逐步进行上绳,准备插接。

6、用手拉葫芦将钢丝绳预张拉,确定钢丝绳所需长度后插接钢丝绳。

7、插接完成后,机尾逐步挂上配重拆除机尾轮固定锚链,开机试运行。

8、根据运行情况增减配重数量直至运行正常。

9、拆下的旧钢丝绳选择适当的长度裁断,分段回收运输至地面指定地点。

七、具体作业组织:

1、组织安排负责人:

2、由贾建国安排作业人员和施工器材,邓文森、景彦升负责现场组织指挥进行作业。

八、具体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施工人员要听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安排,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听从指挥、作业有序。

2、更换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集中精力、相互配合、确保施工安全。

对所有工具、设备及临时防护设施及连接装置要认真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用行车装车时必须用专用吊具选准合适悬挂点,吊挂平稳,将钢丝绳盘在旋转架上安装好,然后用链条将旋转架固定在平板车上。

运输过程中一定要缓速慢行,防止板车掉道。运至指定地点后板车四面必须全部用木轨枕打跺支好,防止在旋转绳盘时由于重心不稳而翻车。

人工拉绳时要缓慢匀速前进,且必须保证与人工转动钢丝绳盘放绳速度相同。在拉钢丝绳的过程中,发现钢丝绳有打折及异常现象,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理。

拆除旧绳前必须拆下机头机尾护罩,拆除旧绳时必须保证钢丝绳下方无人员逗留,防止绳落下时砸伤。

安装新绳时必须保证穿过每一个托、压绳轮,机尾迂回轮及机头驱动轮。

张拉新绳时注意绳卡不要过紧或过松。防止卡坏钢丝绳或造成钢丝绳滑脱。张拉时,将钢丝绳一端固定于机头架,一端用手拉葫芦固定并张拉至实际所需长度及松紧度。

采用不变直径接法插接钢丝绳,插接长度为直径的1000--1200倍。插接时,一定要两人以上配合进行,防止捻进股索时股索绳头伤人,使用钢钎撬动钢丝绳时,必须将钢钎头向下操作,以防操作时误伤人。

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猴车切断电源闭锁保护,防止启动。

九、试运转:

接绳施工完成后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的方法空载试运行72。

设备试运转前,各部件及保护装置必须恢复安装到位。

设备试运转成功前,严禁使用架空乘人装置。

发现设备使用不正常或存在故障时,必须及时停车。

设备试运转时,必须将各保护装置及通讯装置等全部试验。

设备空转试验完成后,方可进行载人试验。

十、更换过程中现场要有专职安监员进行监护,出现异常问题立即停止作业。

十一、本措施其它未尽事宜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相关文件规定。

运输队

2015年9月12日

篇2:钢丝绳更换制度范本

一、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专为升降物料的钢丝绳在安全系数小于6时必须更换。

三、专为升降物料的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之比达10%时必须更换。

四、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少量达到10%时,必须更换。

五、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钢丝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断丝超过本制度第三条的规定。

3、直径减小量超过本制度的第四条的规定。

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六、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增加必须立即更换。

七、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八、矿有关部门要经常对钢丝绳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篇3:提升绞车用钢丝绳使用检查试验维护更换管理规定

一、我矿各井及各类绞车在用的最大钢丝绳规格:

1.扩建主斜井、副斜井、五更山采区、羊四采区主提升机提升钢丝绳:

6×7+1—24.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

2.副立井主提升机的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制动绳;

6×19+1—21.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

3.老井煤台绞车的提升钢丝绳:

6×7+1—21.5(或20.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

二、提升钢丝绳的使用和保管,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新绳到货后,必须按新钢丝绳悬挂前的实验规定进行验收实验;合格后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

2.每卷钢丝绳都必须保存有完整的原始资料(包括出厂合格证、验收试验证书、铭牌等)。

3.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直径在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提升物料的钢丝绳,有厂家合格证,外观检查无锈蚀损伤,可以不做1、3款所要求的试验。

5.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准在下列设备中使用:平巷运输设备、斜巷架空乘人装置、斜巷无极绳绞车、斜巷钢丝绳牵引的胶带输送机;

(2).凡在倾斜井巷中使用的钢丝绳插接长度,都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6.提升机钢丝绳的使用,要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中规定的滚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要求(80),以控制弯曲疲劳强度;

7、钢丝绳在使用中应注意润滑,润滑钢丝绳用油应采用专用钢丝绳油,并注意与钢丝绳厂家制造时所用的油脂相适应。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应定期进行涂油;

8、严禁用布条之类的东西捆绑在钢丝绳上做提升容器位置的标记,这样会破坏钢丝绳在捆绑处的润滑,导致该处严重锈蚀发生断绳事故。

9、各种提升装置的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9条的规定;

10、钢丝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21条的规定;

11、新钢丝绳悬挂前的试验和在用绳的定期试验,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

(1)、新绳悬挂前的试验:必须对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弯曲和扭转三种试验,并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

A、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做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做升降物料;

B、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计算出的安全系数低于下列规定,该钢丝绳不得使用:

①、专为升降人员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9;

②、专为升降物料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5;

③、罐道绳、防撞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④、防坠器的制动绳和缓冲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

⑤、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⑥、无极绳绞车运物时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5;

(2)、在用绳的定期试验:可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试验,试验结果仍以公称直径为准进行计算和判定:

A、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B、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合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下列规定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①、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

②.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不小于7,升降物料时不小于6;③.专为升降物料用的不小于5;

三、提升钢丝绳的定期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实验一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实验一次;

2.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经过1年进行第一次试验,以后每隔6个月试验一次;

3.直径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不受上述限制;

四、检查维护提升钢丝绳的规定:

1.钢丝绳检查工应保持相对固定,明确分工,实行专人专绳检查制度;

2.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由分工专职人员检查一次;制动钢丝绳每周检查一次;罐道钢丝绳每半月检查一次;绞车司机班班对提升钢丝绳检查一遍;主管技术员及班组长每周对提升钢丝绳及各种记录检查一遍;主提升绞车每月必须由机电队队长组织全面检查一次钢丝绳;

3.架空乘人器用钢丝绳至少每周由专职人员检查一遍;

4.对易损坏或断丝、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位应在检查时剪下修平。检查时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薄内;

5.人工验绳的速度,一般为0.3~0.5米/秒,最大不超过0.5米/秒;

6.验绳时禁止戴手套或手拿棉纱,应用裸手直接触摸钢丝绳;

7.对提升容器停车位置的主要受力段,多层缠绕的上下的临界段和断丝、锈蚀较严重的区段,均应停车详细检查;

8.对连接装置绳卡处除每天进行检查外,还必须定期打开绳卡检查;对滚筒内绳头绳头紧固的可靠性,也应定期检查;

9.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停车详细检查;

10.钢丝绳检查包括断丝、直径、锈蚀及绳股凹凸变形、连接装置紧固及缠绕等项目;

11.钢丝绳检查工必须了解并掌握所负责的钢丝绳及其提升系统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检查前应对所使用的工具、量具和检验仪器进行认真检查和校准;

12.钢丝绳检查工在检查之前应在绳上作好检查起始的标志和检查长度的计算标志,同一根绳上每次检查的起始标志应一致;

13.检查工作开始前,检查工要与提升机司机、监护人员及信号工共同确定好检查的联系信号,检查期间不得同时进行井筒和提升机的其它作业;

14.检查作业时,应利用绞车深度指示器或综合保护装置的深度指示,确认断丝、锈蚀、直径磨损或其它损伤的具体部位,并及时记录;

15.若检查时发现钢丝绳出“红油”说明绳芯缺油、内部锈蚀,应引起注意、仔细检查,必要时可剁绳头检查钢丝绳内部锈蚀情况;

16.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进行防锈涂油作业时,应首先将钢丝绳表面的煤泥水擦干净,但不得用汽油、煤油等挥发性油类清洗;涂油时绳速不得大于0.3米/秒;

17.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试验需截取绳样时,对立井提升绳应从容器绳卡上部截取,斜井提升绳应在容器端将危险段切除后截取;为保证试验准确性,应注意不使试样受机械损伤,截取试样时尽量不采取加热法切割,如需用加热法时,应将试样长度加长200mm;试样两端用软铁丝绑紧;

18.钢丝绳做多层缠绕时,由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段必须加强检查,并且每季度移绳1/4圈;

五、提升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更换:

1.各种股捻的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同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规定时必须更换: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钢丝绳)为10%;

(3).罐道钢丝绳为15%;

(4).架空乘人装置、专为无极绳运输用的钢丝绳为25%;

2.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规定时,必须更换:

(1).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2).罐道钢丝绳为15%;

(3).使用密封钢丝绳时,外层钢丝绳磨损量达到50%;

3.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断丝超过上述规定;

(3).直径减小值超过上述规定;

(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其长度伸长0.5%以上;

4.在钢丝绳使用后期,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例如;连续3天出现显著伸长或在某一捻距内每天都有断丝出现),必须立即更换;

5.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

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6.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试验时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02条有关不合格钢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安全系数、韧性指标的规定时,必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