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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竹园车位摇号选位细则

2024-07-16 阅读 2833

翠竹园车位摇号、选位细则

1、此次摇号由电脑操作员在电脑上操作完成,并现场登记公布。

2、物业将在摇号现场公示所有可以参与摇号的车库及车位号位置标识,以便业主选择。

3、摇号当天,报名参加摇号的业主需到现场参与摇号及车位选定。

4、业主确因不能本人到摇号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须持有业主本人的书面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5、根据此次参与摇号总户数,一个房号将对应一个顺序号,业主按顺序号依次选定相关车位,每个顺序号只能选定一个车位。

6、业主需凭所摇的顺序号依次到选号服务处办理选定车位的手续。如业主未到场或对所剩车位不认可,将做弃权处理;依次类推,直到将所有备选车位全部选定结束为止。

7、选定好车位的业主需现场填写车位有偿使用协议,办理缴费后领取停车卡。物业会在当天给予挂牌标示。

**物业翠竹园管理处

2013年3月26日

篇2:住宅区汽车车位购买通知书

住宅项目汽车车位购买通知书

尊敬的业主**女士/先生:

您好!

"**"一期花园洋房自行车位、汽车车位定于20**年**月**日起正式对外公开销售,先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为方便您购买,避免现场届时拥挤,我们实行分段办理购买手续,请您接到本通知书后于20**年**月日上午/下午时整,前来"**"一期工地现场办理购买手续,在此期间我们有关部门将在现场集中办公,为您提供快捷方便的一条龙服务。

2、现场将根据您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叫号放入选购,请您务必按照合同号的序号有序进行,配合我们的工作。

3、如果您需改期,或不能前来办理购买手续,务必请提前通知我们确认,事后,在剩余的自行车位、汽车车位中还可以优先选择。

4、每栋楼的业主只能在本楼栋下面的自行车位和相邻楼栋之间的汽车位内进行选购自行车位和汽车车位,如果未能在本楼栋选到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的业主,经核实该楼栋自行车位、相邻楼栋之间的汽车车位确实已经售罄,方可在别的楼栋进行选定。

5、11月27号、28号两天在工地现场,我们将公开展示、接待参观该样本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的业主,销售当天将不再接待参观,敬请谅解。

6、为了避免耽误您后面人的选定自行车位、汽车车位,我们规定每个业主的选定时间为5分钟,否则,我们将接待下一位,敬请谅解。

7、在您前来办理购买手续前,请仔细阅读《购买须知》和《购买流程图》,且了解您购买房子下面的具体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编号和编号所处的位置。

8、自行车位、汽车车位购买定金为人民币各壹万元整,以现金或银联卡方式缴纳,剩余款项在自行车位、汽车车位购买协议中规定时间内付清。

9、小区内所有车子一律入库,严禁乱停乱放,如确需停放自行车和汽车的客户,请自行购买自行车位和汽车车位停放,避免今后发生矛盾。

如果您尚有疑问,请致电售楼处咨询客户经理。

最后,由衷地感谢您对我司及**的厚爱和信任。并希望在今后开发的楼盘中能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青睐。

自行车位、汽车车位购买地址:**一期工地现场办公室

咨询电话:*****(一式两份)

江苏申华置业有限公司年20**年11月**日

**房地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组

20**年11月**日

篇3:车位认购须知模版

**豪廷车位《认购须知》

NO:

欢迎阁下莅临**廷售楼中心!

一、认购须知

1、凡认购**豪廷项目之物业(下称:"本物业"),均可领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以确认房屋产权属于认购方所有,认购方拥有对房屋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另享有自用、出售、出租、继承、抵押和转让的权力,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2、本物业之土地使用权限从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开始起计,使用权限为七十年。

3、认购方须带齐本人身份证或经中国政府认可之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办理认购房屋之相关手续。

4、凡认购本物业,均须按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二、本人认购的物业为:**豪廷小车位(编号为)号车位。

三、认购手续及注意事项

1、认购方在签署本物业《认购书》时,须即时交付购车位定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此定金在首期房款中扣除,定金和购车位款可以以现金或银行支票形式支付(若认购方使用支票,须经该支票之内容兑现后,方可生效,但支票账号拥有人与认购人必须一致),并选定一种付款方式。

2、认购方在签署《认购书》后,若需转名或增减名,须缴纳更改手续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若认购方在签署《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合同")后更改有关资料,须征得出售方同意,并缴纳更改手续费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其余相关税费仍按政府规定缴纳;如已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后,不得转名。

3、认购方在签署《认购书》后七天内或出售方另行指定之日期,凭购车位收款收据和所签署的《认购书》,带齐首期车位款,到本物业售楼中心,另行签署合同及办理有关手续。若认购方在此期间或另行预约时间内,未能与出售方签署合同,则视作认购方放弃所认购之物业,出售方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处理,而无须知会认购方,并且,认购方所付之购车位定金不予退还。

4、认购方若因其他原因,无法在出售方指定之日期内签署合同,须在指定之日期内提前两天向出售方另行预约签署合同之时间。

5、选择办理银行按揭付款方式后,若因认购方个人原因不获按揭申请的批准,只能选择其它付款方式。否则,视作认购方放弃已认购物业之权力,出售方收取之定金、首期车位款及其他款项一律不予退还。

四、缴纳费用须知

(一)购车位者除交付车位款外,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以下税费:

1、契税:总车位价的3%;

2、合同印花税费:总车位价的0.05%;

3、宗地图:250元/套;房产平面图:150元/套;万分图:30元/套。

4、工本费:按每户30元收取;

5、登记费: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