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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024-07-13 阅读 4450

1、开挖及凿孔

1.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1.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1.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1.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1.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1.6、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1.7、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1.8、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1.9、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1.10、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3、通风除尘

3.1、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应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3.2、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3。

3.3、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3.4、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3.5、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3.5.1、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3.5.2、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3.6、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1。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4、照明、排水及防火

4.1、照明

4.1.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的高度。

9.2,4.1.2、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他铁件上,或捆扎在一起。开关外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如使用电缆亦应牢固地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4.1.3、隧道内各部的照明电压应为:

①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②成洞地段为110-220V;

③手提作业灯为12-36V。

4.1.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4.1.5、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4.2、排水

4.2.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

4.2.2、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4.2.3、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4.2.4、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4.3、防火

4.3.1、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4.3.1.2、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4.3.1.3、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5、洞内运输

5.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5.2、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5.3、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4、人工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漏斗装碴时,应有联络信号,装满时应发出停漏信号,并及时盖好漏碴口。接碴时,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过。

5.5、人工卸碴,应将车辆停稳制动,严禁站在斗车内扒碴。

5.6、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5.7、无轨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5.7.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10km/h;

5.7.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5.7.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5.7.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7.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5.7.6、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

5.7.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5.7.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5.8、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5.9、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

5.10、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

5.11、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篇2:电缆隧道地下管廊土方开挖工程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一期项目第三冷轧厂工程循环、废水区域电缆隧道地下管廊工程第一段土方开挖工程:循环水废水管廊GL-1段深-4.6m,长27.2m,宽6.5m,两条管廊共用一侧壁,废水管廊净宽2m,循环水管廊净宽3m。管廊及电缆隧道均为钢筋混凝土箱式结构,CFG桩承重,底板厚600mm,侧壁厚500mm,底板厚400mm,混凝土采用C30高性能防水混凝土,抗渗标号为S8,垫层采用C15混凝土;管廊侧壁及顶板外表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为50mm,内表面为40mm。

二、工程特点

1、周围场地开阔,无地上建构筑物。

2、曹妃甸为吹沙填海形成,地下水位在-2.5m左右,土质均为沙质土。含水量大,渗透系数大。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393号)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

3、《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5、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0**版)

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程》GB5033-20**

7、《建筑物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8、《建筑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

9、《建筑工程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工程》DB11/383-2006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J119-20**)

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

13、首钢京唐公司《委托监理合同》

14、中咨公司京唐项目监理部《监理规划》

15、土方开挖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6、京唐公司有关文件

17、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有关安全会议纪要、文件和资料

四、安全监理人员安排与分工

中咨公司京唐项目监理部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和业主要求,项目监理部专门配备了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总监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主要责任。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工程实施全面的安全监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本专业日常监理工作中也应对施工安全尽到安全监理责任。

五、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由于土方开挖的深度不一样,周围的环境条件不一样,因此采取的施工措施不一样,放坡的方法不一样,降水的形式也不一样。基坑深度小于5米的1次挖,土大于5米的采用二级挖土。5米处一个台阶.台阶上方边坡按1;1,台阶下方边坡按1;1.15。防止边坡滑坡用钢丝网铺设后喷射砼砂浆、土方开挖原则“自上而下、分层分段”

1、控制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各级管理人员资质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审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是否明确,并落实到人。检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所有进场人员均应100%进行安全教育,作业前100%接受技术安全交底教育。

(2)施工前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专项方案的支护设计要有计算书和应急预案、监测方案,安全措施要切实可行,要具有可操作性,要通过专家评审通过。

(3)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

(4)督促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强制性规定和有关规程,并落实到作业层。

(5)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坑道、孔洞、临边周围要设置稳固的安全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

(6)经常巡视现场,检查特殊工种人员上岗操作证。

(7)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的机械、电气设备及施工机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修保养,以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

(8)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劳防用品。

(9)所有轻型井点浆水和深井井点降水出水率是否达到90%以上,支护工程要达到一定强度,降水要达到一定时间,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10)由于土方开挖量大,水位高为保证井点成活率和抽水效果,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降水过程的监控。

(11)检查和督促设计、施工、监测方案的实施。

(12)检查和督促施工现场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13)检查和督促现场监测记录的实施、履行和真实情况。

(14)当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时,应及时通知建设、设计、施工单位迅速查明原因,制订解决方案,同时停止施工,等制订方案后方可复工。

(15)降水一定要等基坑封底后方可酌情进行停止降水。

2、目标值

(1)杜绝监理安全责任事故。

(2)工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3)督促承包商努力实现与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中的各项承诺,以保证安全监理合同的目标的实现。

六、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运行及特殊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3、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好五项基本制度,即:责任制、检查制、教育制、交底制、事故报告制。

4、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

5、对下列施工部位进行重点巡视:

(1)深度大于5米的深基坑的支护和开挖。

(2)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随时查看边坡稳定情况、有异常立即停止开挖、采取有效措施基坑稳定后方能开挖。

6、检查深基坑边、孔洞、临边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7、检查登高和下基坑作业的可靠安全扶梯,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牢。

8、检查交叉作业的隔离措施。

9、检查基坑支护的信息观测是否及时,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警值,达到警戒线要发布监理通知单,提醒施工单位采取措施。

10、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1、施工机械必须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2、拆除潜水泵时,必须按照安全要求停电,以防水中带电伤人。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的保护措施。

1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15、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方案组织专业监理与安全监理例会,结合现场情况分析出重大危险源,并制订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16、结合各家施工单位的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危险源台帐,划分危险源安全等级,并针对危险源的安全等级制订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17、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现场消防防火、现场施工用电、现场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现场交通运输、现场工人劳保用品、现场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安装管理规章制度。

18、对于施工单位上报的土方开挖方案,在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必须有施工相应的安全专项方案,并附有土方开挖边坡坡度设置计算书及公司专家论证表。对于夏季施工的土方开挖项目,还有要雨季施工方案。

19、施工方案审批完毕后,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要有针对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台帐,同时监理单位也要结合自身特点制订出相应的交底记录。

20、在施工阶段,建立起安全巡视制度和安全奖惩制度,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理念。

21、建立完善的安全应急响应体系和应急措施,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有效的处理安全事故,将事故危险度降到最小程度。

22、建立完善的安全联络体制,做到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能找到相关的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责任人员。

七、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篇3:高速隧道工程洞身开挖施工方法

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洞身开挖施工方法

1)施工方案

隧道施工遵循"短进尺、少扰动、强支护、实回填、严治水、勤量测、早封闭"的施工原则,紧凑施工工序,精心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岩石构造节理的产状与分布情况的调查。对因构造节理切割而形成的不稳定部分,在施工时加强支护措施,防止坍塌。

2)施工流程:

洞身开挖施工工艺流程图见图6.2.2-3。

图6.2.2-3洞身开挖施工工艺框图

3)施工要点及注意事项

①围岩破碎段严格贯彻先护后挖的原则,先施工超前管棚或导管,再进行开挖。

②待浆液凝固后,开始开挖。

③拱部采用光面爆破,边墙采用预裂爆破,以减少扰动。

④短进尺、强支护,每循环进尺保持2m,台阶长度满足要求,便于机械施工,开挖完成后及时支护。

⑤采用作业台架和风枪湿法钻眼。

⑥实施监控测量,及时掌握围岩和支护稳定状况,修正支护参数,组织动态施工。

4)围岩爆破设计及施工

根据地质资料,本隧道全部为岩石隧道,均需要爆破。要坚持"少扰动、快加固、勤量测、早封闭"的原则,为了避免塌方,除了加强初期支护外,还要尽量将爆破震动效应降到最低,以减少对隧道周围围岩的扰动,保持围岩的稳定。我公司在这一领域经过多年的尝试和总结,得出必须采用弱震光面爆破技术,选用合理的爆破参数和工艺,才能够有效地控制震动,在软弱破碎地段和隧道浅埋地段施工中得到较为理想的施工效果。

①围岩钻爆设计

隧道上半断面拱部爆破中,采用弱震直眼掏槽形式,可明显减少掏槽爆破的地震强度,有效地控制围岩的变形,保持围岩的稳定。其减震原理是掏槽时分段爆破,逐步扩大形成槽腔。两个中空眼起临空作用,它比掏槽眼深20cm,掏槽眼比其它炮眼深15~25cm。这样掏槽爆破的炮眼布置较密,段数多,每段装药量比其他炮眼的每段药量小,按此设计爆破夹制作用小,能充分保证掏槽效果和减轻震动强度。采用弱震掏槽形式,爆破所产生的最大质点振动速度不会发生在掏槽爆破方面。

②围岩爆破药量计算

弱震爆破单段最大起爆药量按下式计算,并对相邻隧道及浅埋段构筑物进行震动监测及时调整爆破方案。

Qma*=R3(Vkp/K)3/a

式中:Qma*--同段最大爆破药量,kg

Vkp--安全速度,cm/s,取V=2cm/s

R--爆破安全距离

K--地形、地质影响系数,取K=150

a--衰减系数,取a=0.16

《爆破安全规程》中规定的建(构)筑物安全振速为:岩体不稳定,支护良好的地下巷道10cm/s;岩石中等稳定,支护良好的地下巷道为20cm/s。

③钻孔作业施工程序

测量放线:用全站仪准确绘出开挖轮廓线及周边眼、掏槽眼和辅助眼的位置,并用激光导向仪控制边线。距开挖面50m埋设中线桩,每80m设临时水准点。每次测量放线时,要对上次爆破效果检查一次,并及时将结果告知技术主管和爆破人员,技术人员将测量数据输入计算机处理后,修正爆破参数,以达到最佳爆破效果。

钻孔作业:炮眼位置及数量严格按照光面爆破设计图施作。特别是周边眼和掏槽眼的位置、间距及个数,未经主管技术工程师的许可不得随意改动。

钻孔位置误差不大于5cm,方向平行,严禁相互交错。

周边眼钻孔外插角度控制在4°以内。

同类炮眼钻进深度要达到设计要求,眼底保持在一个沿垂面上。

④装药爆破

成立光爆专业小组,实行定人、定位、定标准、定段别的岗位责任制,不准乱装药。

装药前,仔细检查炮孔的位置、深度、角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不正确者采取补救措施或废弃重钻,同时认真进行清孔,将所有炮孔中的残碴积水排除干净,用高压风吹净尘沫。

装药时严格按照设计的装药结构和装药量施作。

掏槽眼和辅助眼采用连续装药,周边眼采用不偶合装药,炮眼直径48mm,药卷直径采用Ф25mm的小直径光爆药卷,用竹条将药卷位置固定,底部装Ф32加强药卷。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装药结构,炮孔都必须堵塞密实。堵塞炮孔所用的材料,结合现场条件使用黄泥堵塞,堵塞长度不小于40cm。

严格按设计的联接网络实施起爆,注意导爆索的连接方向和连接处的牢固性。

⑤装碴运输

由于左右洞分多个施工作业面,使每个作业面空间狭小,不利于大型设备展开,故每个作业面安排1台ZL40C侧卸式装载机装碴,运输采用10t自卸汽车,两者形成一条出碴机械化作业线。

清运石碴时先运下部石碴,清运临近完成时,在该处暂留一部分石碴搭设便坡,方便清运上部台阶上的石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