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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附属构筑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024-07-13 阅读 9478

1.一般要求

(1)上下沟槽、基坑必须走安全梯或土坡道、斜道。

(2)管道检查井、闸室的井盖品种,应与管道的类别一致;道路上井盖的额定承重荷载不得小于道路的交通荷载,并应有锁固装置。

(3)进入沟槽前,必须检查土壁的稳定性,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作业中发现土壁出现裂缝等坍塌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地段,待处理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4)施工前,应先检查地基,确认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后方可实施。

(5)高处作业应设作业平台,并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平台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在平台范围内应铺满、铺稳脚手板。

2)在斜面上作业宜架设可移动式的作业平台。

3)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作业平台应设安全梯或斜道等设施。

4)脚手架、作业平台不得与模板及其支承系统相连。

5)脚手架应根据施工时最大荷载和风力进行施工设计,支搭必须牢固。

6)作业平台、脚手架,各节点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7)支搭、拆除作业必须由架子操作工负责。

8)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发现变形、位移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确认安全。

(6)进入已建管道或井、室内作业前,必须打开井盖进行通风。进入前,必须先检测其内部空气中的氧气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确认空气质量符合安全要求,并记录后方可进入作业。如未立即进入作业,当再次进入前应重新检测,确认合格并记录。作业中必须对作业环境的空气质量进行动态监测,确认合格并记录。

(7)管道检查井、闸室的井盖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并经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8)上下高处和沟槽(基坑)必须设攀登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的安全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采用固定式直爬梯时,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宜为50cm,埋设与焊接必须牢固;梯子顶端应设1.0m~1.5m高的扶手;攀登高度超过7m以上部分宜加设护笼;超过13m时,必须设梯间平台。

3)沟槽、基坑施工现场可根据环境状况修筑人行土坡道供施工人员使用。

4)人行土坡道宽度不宜小于1m,纵坡不宜陡于1∶3;施工中应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坡道土体应稳定、坚实,宜设阶梯,表层宜硬化处理,无障碍物;两侧应设边坡,沟槽(基坑)侧无条件设边坡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设防护栏杆。

5)现场自制安全梯结构必须坚固,梯梁与踏板的连接必须牢固。梯子应根据材料性能进行受力验算,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符合相关结构设计要求;梯脚应置于坚实基面上,放置牢固,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攀登高度不宜超过8m;梯子踏板间距宜为30cm,不得缺档;梯子净宽宜为40m~50cm;梯子工作角度宜为75°±5°;梯子需接长使用时,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连接后的梯梁强度、刚度,不得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刚度。

6)采用斜道(马道)时,脚手架必须置于坚固的地基上,斜道宽度不得小于1m,纵坡不得陡于1∶3,支搭必须牢固。

7)人员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双手扶梯;梯子上有人时,他人不宜上梯。

2.检查井、闸室(井、室)

(1)井、室的踏步材料规格、安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作业中应随砌随安,不得砌筑完成后,再凿孔后安装。

(2)井、室完成后,应及时回填土,清理现场;当日回填土不能完成时,必须设围挡或护栏,并加安全标志。

(3)井、室施工作业现场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

(4)井、室完成后,应及时安装井盖。施工中断未安井盖的井、室,必须临时加盖或设围挡、护栏,并加安全标志。

(5)位于道路上的井、室井盖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与道路等工程同时施工的井、室,其井筒的加高与降低,应与道路等施工进度协调一致,快速完成。

2)井盖应与道路齐平。

3)井盖的品种、材质、规格、额定承重荷载,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安装井盖时,尚应核对井盖品种与管道类别并符合道路功能要求。

4)加高与降低电力、信息管道井、室时,应邀请管道管理单位赴现场监护,并对井、室内设施采取保护措施。

3.止推墩、翼墙、出水口

(1)管道、管件的止推墩(锚固墩)、翼墙、出水口等,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管道临河道的出水口宜在枯水期施工。

(3)管道、管件的止推墩、锚固墩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时,混凝土必须浇筑在原状土土层上;采用砌筑结构的止推墩,砌筑墙体与原状土层间,应用混凝土或砂浆填筑密实。

(4)止推墩的强度未达设计规定强度前不得承受外力振动。

篇2:管道附属构筑物: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要求

(1)上下沟槽、基坑必须走安全梯或土坡道、斜道。

(2)管道检查井、闸室的井盖品种,应与管道的类别一致;道路上井盖的额定承重荷载不得小于道路的交通荷载,并应有锁固装置。

(3)进入沟槽前,必须检查土壁的稳定性,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作业中发现土壁出现裂缝等坍塌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地段,待处理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4)施工前,应先检查地基,确认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后方可实施。

(5)高处作业应设作业平台,并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平台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在平台范围内应铺满、铺稳脚手板。

2)在斜面上作业宜架设可移动式的作业平台。

3)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作业平台应设安全梯或斜道等设施。

4)脚手架、作业平台不得与模板及其支承系统相连。

5)脚手架应根据施工时最大荷载和风力进行施工设计,支搭必须牢固。

6)作业平台、脚手架,各节点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7)支搭、拆除作业必须由架子操作工负责。

8)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发现变形、位移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确认安全。

(6)进入已建管道或井、室内作业前,必须打开井盖进行通风。进入前,必须先检测其内部空气中的氧气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确认空气质量符合安全要求,并记录后方可进入作业。如未立即进入作业,当再次进入前应重新检测,确认合格并记录。作业中必须对作业环境的空气质量进行动态监测,确认合格并记录。

(7)管道检查井、闸室的井盖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并经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8)上下高处和沟槽(基坑)必须设攀登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的安全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采用固定式直爬梯时,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宜为50cm,埋设与焊接必须牢固;梯子顶端应设1.0m~1.5m高的扶手;攀登高度超过7m以上部分宜加设护笼;超过13m时,必须设梯间平台。

3)沟槽、基坑施工现场可根据环境状况修筑人行土坡道供施工人员使用。

4)人行土坡道宽度不宜小于1m,纵坡不宜陡于1∶3;施工中应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坡道土体应稳定、坚实,宜设阶梯,表层宜硬化处理,无障碍物;两侧应设边坡,沟槽(基坑)侧无条件设边坡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设防护栏杆。

5)现场自制安全梯结构必须坚固,梯梁与踏板的连接必须牢固。梯子应根据材料性能进行受力验算,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符合相关结构设计要求;梯脚应置于坚实基面上,放置牢固,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攀登高度不宜超过8m;梯子踏板间距宜为30cm,不得缺档;梯子净宽宜为40m~50cm;梯子工作角度宜为75°±5°;梯子需接长使用时,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连接后的梯梁强度、刚度,不得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刚度。

6)采用斜道(马道)时,脚手架必须置于坚固的地基上,斜道宽度不得小于1m,纵坡不得陡于1∶3,支搭必须牢固。

7)人员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双手扶梯;梯子上有人时,他人不宜上梯。

2.检查井、闸室(井、室)

(1)井、室的踏步材料规格、安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作业中应随砌随安,不得砌筑完成后,再凿孔后安装。

(2)井、室完成后,应及时回填土,清理现场;当日回填土不能完成时,必须设围挡或护栏,并加安全标志。

(3)井、室施工作业现场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

(4)井、室完成后,应及时安装井盖。施工中断未安井盖的井、室,必须临时加盖或设围挡、护栏,并加安全标志。

(5)位于道路上的井、室井盖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与道路等工程同时施工的井、室,其井筒的加高与降低,应与道路等施工进度协调一致,快速完成。

2)井盖应与道路齐平。

3)井盖的品种、材质、规格、额定承重荷载,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安装井盖时,尚应核对井盖品种与管道类别并符合道路功能要求。

4)加高与降低电力、信息管道井、室时,应邀请管道管理单位赴现场监护,并对井、室内设施采取保护措施。

3.止推墩、翼墙、出水口

(1)管道、管件的止推墩(锚固墩)、翼墙、出水口等,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管道临河道的出水口宜在枯水期施工。

(3)管道、管件的止推墩、锚固墩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时,混凝土必须浇筑在原状土土层上;采用砌筑结构的止推墩,砌筑墙体与原状土层间,应用混凝土或砂浆填筑密实。

(4)止推墩的强度未达设计规定强度前不得承受外力振动。

篇3:道路附属构筑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市政施管-10工程名称分部名称分项名称交底日期年月日交底人交底人职务交底内容:1.道路附属构筑物应按道路施工总体部署,由下至上随道路结构层的施工相应的分段、分步完成,严禁在道路施工中掩埋地下管道检查井。2.进人沟槽前必须检查槽壁的稳定状况,确认安全;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发现槽壁有不稳定征兆,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地段,处理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3.施工现场的各类检查井(室)应随施工工序相应升高(降低),并用相应专业的检查井井盖盖牢,严禁掩埋;不需保留的井、坑、孔必须及时接技术规定回填至其顶部;需暂时保留的,必须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种管线的井(室)盖不得盖错,井盖(箩)必须能承受道路上的交通荷载。4.道路范围内的各类检查井(室)应设置水泥混凝土井圈。5.作业区内不宜码放过多构件,应随安装随适量搬运,并码放整齐。6.倒虹吸管完成后,应进行闭水试验和隐蔽工程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及时回填土;倒虹吸管两端的检查井在施工中和完成后,必须及时盖牢或设围挡。7.手推车运输构件时,除应按顺序装卸、码放平稳,严禁扬把猛卸外,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1)装土等散状材料时,车应设挡板,运输中不得遗洒。(2)运输杆件材料时,应捆绑牢固。(3)在坡道上运输应缓慢行驶,控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4)卸上等散状材料时,应待车辆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严禁撒把。(5)路堑、沟槽边卸料时,距堑、槽边缘不得小于1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不得有人。已运输路缘石、隔离墩、方砖、混凝土管等构件时,应先检查其质量,有断裂危及人身安全者不得搬运。9.用起重机吊装构件等作业时,应符合起重机吊装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10.雨水支管采用3600混凝土全包封时,混凝土强度达75%前,不得开放交通,需通行时,应采取保护措施。11.升降检查井、砌筑雨水口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施工前,应在检查井周围设置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人内。(2)砌筑作业应集中、快速完成。(3)升降现况的电力、信息管道等检查并时,应在管理单位人员现场监护下作业,并对井内设施采取保护措施。(4)下井作业前,必须先打开拟进和相邻井的井盖通风,经检测,确认井内空气中氧气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并记录后方可进人作业;经检测确认其内空气质量合格后,应立即进人作业;如会签栏参加单位(部门、班组)参加人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附属构筑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编号:市政施管-10工程名称分部名称分项名称交底日期年月日交底人交底人职务交底内容:未立即进人,当再进人前,必须重新检测,确认合格,并记录;作业过程中,对其内空气质量必须进行动态监测,确认符合要求,并记录;操作人员应轮换作业,井外应设专人监护。(5)检查井(室)、雨水口完成后,井(室)盖(算)必须立即安牢,完成回填土,清理现场;下班前未完时,必须设围挡或护栏和安全标志。(6)需在井内支设作业平台时,必须支搭牢固,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12.用斜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1)施工前,应根据运输车辆的种类、宽度、载重和现场环境状况,对斜道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各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2)斜道应坚实、直顺,不宜设弯道;斜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1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3)斜道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栏杆不得伸出栏柱。(4)支、拆斜道必须由架子工操作;使用前,必须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5)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确认安全;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合格。13.沟槽作业时,必须设安全梯或土坡道、斜道等设施;上下高处和沟槽必须设攀登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购的安全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2)现场自制安全梯应符合下列要求:1)梯子必须坚固,梯梁与踏板的连接必须牢固;梯子结构应根据材料性能经受力验算确定。2)攀登高度不宜超过8m;梯子踏板间距宜为30cm,不得缺档;梯子净宽宜为40cm~50cm;梯子工作角度宜为750士50。3)梯脚应置于坚实基面上,放置牢固,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4)梯子需接长使用时,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连接后的梯梁强度、刚度,不得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刚度。(3)人员一t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双手扶梯;梯子上有人时,他人不宜上梯。(4)施工现场可根据环境状况修筑人行土坡道供施工人员使用;人行土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坡道上体应稳定、坚实,宜设阶梯,表层宜硬化处理,无障碍物。2)宽度不宜小于1m,纵坡不宜陡于1:3。3)两侧应设边坡,沟槽侧无条件设边坡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设防护栏杆。4)施工中应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会签栏参加单位(部门、班组)参加人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附属构筑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编号:市政施管-10工程名称分部名称分项名称交底日期年月日交底人交底人职务交底内容:(5)采用斜道(马道)时,脚手架必须置于坚固的地基上,斜道宽度不得小于1m,纵坡不得陡于l:3,支搭必须牢固。14.路缘石、隔离墩安装、方砖铺砌应符合下列要求:(1)路缘石、隔离墩、大方砖等构件质量超过25kg时,应使用专用工具,由两人或多人抬运,动作应协调一致。(2)步行道方砖应平整、坚实、有粗糙度,铺砌干整、稳固。(3)构件就位时,不得将手置于构件的接缝间;调整构件高程时,应相互呼应,井采取防止砸伤手脚的措施。(4)切断构件宜采用机械方法,使用混凝土切割机进行;人工切断构件时,应精神集中,稳拿工具,用力适度;构件断开时,应采取承托措施,严禁直接落下。15.高处作业必须设作业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支搭、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2)在平台宽度范围必须铺满、铺稳脚手板;脚手架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3)上下平台应设安全梯等设施供作业人员之用。(4)作业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5)临边作业必须设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cm~60c。。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2)杆件的规格与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木质栏杆上杆梢径不得小于7cm,下杆梢径不得小于6cm,栏杆柱梢径不得小于7.5cm,并以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②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得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得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③钢管横杆、栏杆柱均应采用直径48min×(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3)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会签栏参加单位(部门、班组)参加人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附属构筑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编号:市政施管-10工程名称分部名称分项名称交底日期年月日交底人交底人职务交底内容:①在路堑、沟槽边缘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锤击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钢管离路堑、沟槽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②在混凝土结构上固定,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年;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10mm螺栓与木杆件拴牢。③在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人规格相适应的设预埋件的预制块,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10mm螺栓与木杆件拴牢。④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③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1cm;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2.5cm。会签栏参加单位(部门、班组)参加人员